汽车租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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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李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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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大道67-50铺之二(嘉逸华庭后座)
汽车租车手续:
一、企业租车:
1.营业执照副本,企业法人代码证,法人身份证,公章,委托书;
2.经办人:本市户口本,身份证。
备注:
1.本公司所有租借车辆都配备驾驶员,若要自驾,则需提供车辆押金并以房产证作为抵押;
2.租金必须先付后用,若是支票支付,则需在到帐后方可提车;
3.对于长租车辆,承租人每月都需将车辆开到公司指定修理厂检修一次,否则发生车辆故障时,公司将不予承担修理费。
二、代驾服务:
1.时租:以小时计算,四小时起租,不满四小时按四小时计,超过15分钟以上算超时。
2.日租:以24小时/日为准(配司机10小时/日)。从承租人租用车辆离开停车位置时起计算时间。租期结束时,承租人需到公司规定的还车地点交回车辆,并写单计时。超过6小时按天计算租金。限行驶300公里。
3.月租:除遵照日租的有关规定外,承租人需按公司车辆维修时间定时到指定维修点,对租赁车辆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养护,对车辆运营情况写单登记。
4.长期租赁:以年为计算单位,并遵照月租有关规定对租赁车辆进行定期养护、对车辆运营情况写单登记。
三、司机服务:
1.司机保证向承租人提供良好的驾车服务,注意行车安全,保持车辆的清洁,按时上下班
2.司机每日工作时间为10小时,周未加班200元/天,长假300元/天,平时加班, 60元/小时
3.承租人应保证司机的用餐及休息时间
4.去外地出车承租人须全部负担司机的差旅费及食宿费
5.承租人对司机在工作上如有不满,可直接与本司客户服务部反映或投诉,我们将妥善解决
6.为了您的安全,本司规定司机连续开车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,,每天累计开车不得超过10小时